各县市区(园区)科技局、各有关单位:

     现将《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川科高〔2021〕5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的省级孵化器、众创空间参加评价工作,并将评价材料(纸质和电子版)一式2份收齐汇总后于2021年4月21日前报市科企办,过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及电话:屈建军  2330870  13550857667 邮箱:547623479@qq.com

附件: 1.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评价工作的通知http://kjt.sc.gov.cn/kjt/gstz/2021/3/3/b475369a029f40b8afbfd6265825dec8.shtml

  2.2020年有效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附件2.docx

  3.2020年有效省级备案众创空间名单附件3.docx